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

綠色法規上路 IC產業面臨的測試驗證挑戰


   就2003年歐盟所公佈的 RoHS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;有害物質管制指令)與 WEEE(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;廢電子電機設備管制指令)而言,雖然有效區域僅限於歐盟的會員國,然而這一項對環境責任的宣示,確實對全球的電子電機產業投下了一枚未爆彈。
   
究其原因,在於其所揭示的層級,已經從國家的環境責任議題,提昇至民生經濟的層面,並從原本被動的環境改善治標政策(針對空氣、水、土壤的污染控制),轉變成為主動出擊的治本方案(管制污染源的需求而達到減少污染產生的目的)。目前除了歐盟以外,其他的大經濟體如大陸、日本與美國各州,也陸續制定相關法令,因其多數與歐盟指令類似或是直接引用歐盟條文,因此本文將針對RoHS法令對IC產業的影響進行解讀。
   
環保法規對於半導體的測試要求
   
翻閱RoHS指令,不難發現其本身內文相當簡短,對部分要求尚未清楚定義,也因此造成半導體業者符合上的困擾,尤其在均質物質(Homogenous materials)定義與物質拆解要求上。原本在2003年公佈的RoHS指令本文中,僅宣示了管制物質的項目與豁免的範圍,卻沒有公佈物質的存在濃度要求與檢測方式。經過兩年的討論,歐盟終於在2005年8月18日的附件中,定出六項有害物質的限用濃度(註1)(比筆者了解的預定期晚了一年);然而在本文中,卻未針對何謂「均質物質」給予清楚的定義,這對物質的使用量與添加卻有著絕對的影響。日前,歐盟才終於在所公佈的常見問題回答文件中(註2),出現了針對「均質」的定義解釋。參照 RoHS 常見問題中對均質物質的解釋,卻又造成大多數業者被內文中的「機械性的拆解」的含糊定義混淆了焦點。

關鍵字 : RoHS,UL